5月29日,全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动员会召开。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家良在会上就切实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作重要讲话。会议宣布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于6月1日实施,约6万名非从业城镇居民将从中获益。会议就实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据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是我县境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城镇居民,共约6万人。该制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成年居民每人每年3万元,未成年居民每人每年5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后,将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医疗制度形成无缝隙衔接,我县居民将有46万人享受到医疗保险制度,可进一步减轻广大群众因疾病带来的负担,有利于社会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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