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我县举办了《劳动合同法》专题知识讲座,邀请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制司副司长、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保障研究所兼职研究员芮立新作了讲座。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察监督处处长吴茂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力出席了讲座,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家良主持了讲座,我县在职副县级以上干部、各镇(街道)、劳动部门、全县规模以上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了讲座。
新《劳动合同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作为《劳动合同法》起草小组成员之一,芮立新在讲座中从《劳动合同法》的产生过程、新老劳动法的立意与原则差异、新法的核心条款与内容及重大修改之处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讲解,详细阐明了《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基本特点和立法宗旨以及适用范围,深入讲解了《劳动合同法》确立的主要劳动合同制度。
李家良就如何贯彻实施好《劳动合同法》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要深入了解贯彻新《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意义,提高对调整劳资关系的认识,增强学法、普法、守法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严格依法办事。二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办班、讲课等形式,让新《劳动合同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县所有规模以上企业要对照新《劳动合同法》对本单位劳动关系进行认真梳理,查缺补漏。三要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县政府督查科和县劳动保障部门要在近期内组织一次大范围的专门检查,对没有按新《劳动合同法》贯彻落实的,发现一例查处一例,对造成重大问题的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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