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我县组织收听收看了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滨州市被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确定为2008年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相关工作将于6月1日正式启动,非从业城镇居民将因此收益。全市会结束后,副县长冯黎明对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会议通报了当前我市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情况,就下一步如何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并对扎实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明确参保范围,重点解决好三类人员参保问题;二是抓好参保缴费工作。按照低水平起步的原则,综合考虑我市城镇居民医疗需求和家庭、财政承受能力,借鉴外市的做法,确定我市现阶段的筹资水平;三是认真落实好政府补助资金。按照补助标准,省以上财政补助后,其余部分由市县两级财政分担,要及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严格落实补助政策;四是探索建立有效工作机制。要重点解决城镇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保险问题,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和小额医疗费用报销办法,扩大制度的受益面。五是及时总结试点经验。
|